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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彩珍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自己要求不嚴,讓邪惡鑽了空子。在邪惡要求同修簽字幾次後同修不簽,要處理時,家屬來電話問我怎麼辦。我本應該用法的一面去正法,然而我卻用了人的一面說:那你就替她簽了吧。事後覺得不對,我雖然找到了那位讓同修簽字的負責人,向他洪法,講清真相,並聲稱我讓家屬簽字是錯的,那個表作廢。但是已經促成了大罪,不可彌補的大罪。我心中非常痛苦,追悔莫及。現嚴正聲明,我讓家屬所做的簽字一事作廢。同時聲明99年7.20至今我愛人和街道、派出所所說的一切所謂對我的“保證”和在街道、派出所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大法是嚴肅的,修煉是嚴肅的。”一個大法弟子一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做出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對不起眾生的事情。讓我記住這沉痛的教訓,抓緊每分每秒,加倍彌補給師父、給大法、給同修、給眾生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52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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