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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曉雲 我於97年得法,在99年7月20日以後的幾天裡,兩次被非法拘捕,第二次被帶到本地鎮政府洗腦班,由於學法不深,人心繁重,做了有辱於大法弟子稱號的事,簽了“三書”,還被迫念了詆譭師父的材料,出來之後,在家庭與外界壓力下便放棄了修煉,如同常人,但內心深處卻無比的痛苦與慚愧。但說放棄了,心�堥癡S有真正地放棄,每當看到師父的經文或者看到《明慧》材料中那些捨生忘死證實法的弟子感人的事跡時,常感動得淚流滿面,從中看到大法弟子的偉大,而我的渺小卑微。有一次,姐姐給我念《北美巡迴講法》時,我的心受到了強烈的震撼,當時失聲痛哭,原來我們修煉絕不僅僅為了我們自己,更是為對我們寄托無限希望的眾生!我還想修煉,但總認為師父不會管我了,我對不起師父,不配師父救度,甚至很久都不敢看師父法像。直到最近看到師父新經文,才知道了不能老趴在那兒,趕快起來!我信心倍增。藉此我嚴正聲明,在這以前向邪惡所簽的一切“訊問筆錄及保證書”與簽字全部作廢!我要重新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努力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最後也希望和我有類似經歷的同修趕快起來,放下包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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