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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振芬 本人自99年10月至2002年9月,曾兩次被抓、被關押、被非法判勞教。闖出後又多次經常被騷擾。每到所謂敏感日都不落。2002年9月又被社區居委會騙至所謂“法制學校”(學期5天,實際我只去了三天半)在此期間,有時能堂堂正正,有時卻用人的辦法,常人之心對待,被邪惡鑽了空子,在邪惡的偽善欺騙下,甚至失去警覺。由於正念不足,被私心、怕心、貪安逸之心帶動,違心地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在殘酷的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在當前的情況下,謹遵師尊教導:做好三件事,抓緊講真象,救度眾生。重視正念除惡,學法修煉。緊跟正法進程,不負慈悲偉大師父的“佛恩浩蕩”。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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