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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閆昭茹 我因向世人講真像被惡人舉報,於2003年5月23日在家中被當地派出所帶走,又在師父的呵護下於當天晚上堂堂正正回到家中。當時在派出所問我煉不煉時,我說:煉,因為法輪功是好功法。可是由於學法不深,怕心和名利情導致我在表格上簽了名。現在我悟到不對了,我嚴正聲明這次和99年7.20在所謂的“保證書”簽的字一同作廢。因為一個真正的修煉者是不會這麼做的。我一定要精進、精進、再精進。對大法負責,對自己負責,以後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以法為師,走好每一步,積極投入正法洪流中。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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