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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司春蘭 因為自己學法不深 ,對法認識不足,在99年7月22日,由於怕心,放不下名、利、情等一系列執著,交了兩本書、6盒磁帶,口頭保證了不煉功,給大法造成了損失。2000年6月底,進京上訪,回來後在單位的壓力下,自己放不下執著,寫了再不到北京去的話。我在市公安局非法傳訊的談話中,說了許多違心的不利於大法的話,愧對師尊的教誨。我再一次聲明:所有在傳喚證、拘留證、談話記錄上簽的字和按的手印,及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論和行為全部作廢。我將儘量挽回自己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及損失。同時揭露江澤民一夥的惡行,呼籲停止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學員。 江澤民踐踏憲法,侵犯人權,殘害善良,不讓中國人民做好人。我就是被迫害的千千萬萬學員中的一員,有家不能回,曾三次在無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拘留。只因不肯改變對"真、善、忍"的信仰,多少善良、無辜的老百姓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如果需要,我願做世界人權組織調查受迫害情況的證人。 堅修大法,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法輪大法是正法! 善良的人民,請珍惜宇宙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4。18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7/10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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