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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新春 99年7.20以後在江澤民邪惡的威逼迫害下,寫下了“悔過書”,特此嚴正聲明,以前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一定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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