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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米芹 因我們發真相資料,於2002年1月5日被公安非法抄家。丈夫被抓捕,非法關押3個月。後我和兒子受到了騷擾,我單位在壓力下不讓我上班、且扣發工資,公安還強迫我參加洗腦班、罰款等。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高壓下沒守住心性,做了對不住師父、對不住大法的事,寫了“三書,給大法抹了黑,也給自己的修煉道路上留下了污點,通過學法認識到這是對大法犯了罪。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寫的所謂“三書”統統作廢。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過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7/524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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