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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三香 我是97年有幸得大法的,得法後,多病的身體在各方面大有轉變。2000年,我到北京正法,邪惡之徒用車把我遣送回來之後對我迫害了很多次,共罰款三次,總計壹萬元,被逼寫了“三書”,做了修煉人不該做的事。通過學法後,自己非常後悔自己的所為。我嚴正聲明,以前寫的“三書”全部作廢。堅定地修正自己,完成自己的使命,走好自己最後的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7/524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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