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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永春 由於學法不深,曾在派出所說過一些不該說的話,現在聲明作廢。今後一定好好學法。緊跟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7/524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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