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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 我於2001年春節剛過與另一同修進京上訪,被抓後由於自己執著於情,說出了自己的地址。被當地派出所送入拘留所半個月。當年10月份,派出所叫我去一趟,叫寫幾個字,惡警說寫幾個字,你在家願意怎麼煉就怎麼煉,由於當時自己學法不深就寫了。雖然與他們玩了文字遊戲,但這其實是向邪惡妥協了。我把這一切寫出來,在此我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一切作廢。我會洗心革面,真正按照法的要求做一個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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