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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學傑 在十六大前派出所將我抓走,由於學法不深,在邪惡審問我還煉不煉時,當時我出於怕心,想讓它們放我,就說:“現在沒煉”,說完就後悔,沒做到真。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回家後,經過學法我悟到我說了對不起師父的話,給大法抹了黑,不配是師父的弟子。我一定要堅定修下去,做好。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做一個符合標準的真正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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