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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周美 從99年7.20開始,在邪惡高壓迫害中,公安闖到我家強迫不能到公共場所煉功,放棄修煉,我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保證”,現聲明一律作廢。消除對大法作出的負面影響,向師父保證:堅修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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