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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曉玲、李妙芳(母) 我是一名中學生。今年5月,我班班主任一直污蔑大法,我就向他講真相,還拿了一份真相資料給他。第二天下午,班主任把我叫到一間房裡,他和校長一起逼問我,還污蔑大法,我一直跟他們講真相。之後,派出所來了幾個人,逼問我好久,還派人抄我的家,把我和母親一起抓去派出所進行迫害。我們一開始不配合他們,發正念清除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到當夜12點,因一時正念不足,被邪惡鑽了空子,我們母女在“保證書”上簽名。事後,我與母親非常後悔,怪自己太不配做“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要改過,要重新做好。我們現嚴正聲明,那天寫的不符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我們要精進實修,絕不再辜負了師父的苦心救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5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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