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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夕雲 2001年夏天,我被邪惡抓到勞教所,40多天遭受到邪惡各種語言、肉體等種種酷刑迫害,最後被邪惡強行替我寫了“保證書”,當時我內心是不承認邪惡所做的一切。回家後通過學法,我認識到自己是有漏的,沒有全盤否定。在此聲明:在勞教所,所說、所寫不利於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正念正行、堅如磐石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5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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