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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振英 我於2003年3月12日被邪惡610連同鎮派出所惡警從家中非法綁架至市看守所。由於沒能放下親情,被邪惡舊勢力鑽了空子。違心地說不煉了,被邪惡之徒所逼,強行按了手印。我在此嚴正聲明,此“保證”作廢。弟子特此向偉大的師尊保證:加倍彌補,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堅不可摧的大法一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1/526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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