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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彥鋒 我被鄉政府兩次強行帶走。由於在壓力面前承受不住,違心的寫了“悔過書”,違心的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我現在鄭重的聲明我過去在邪惡的強迫下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重新走上正法修煉的路,加倍彌補過去的損失,真正的成為大法中的一個粒子,為助師世間行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3/52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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