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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雲芬 我於2000年7月份去本市觀看邪惡誣陷大法和師父的畫展時,在揭露邪惡講清真象,證實大法好的過程中,被當地的惡警無理帶回並非法罰款。在這過程中,家人在邪惡的壓力下做了一些有損大法的事,現聲明家人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我一概不承認,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3/52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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