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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淑芬 2000年12月13日進京上訪,14日在天安門被抓,在駐京辦事處關押5天,19日被關押在當地看守所,關押13天,並被邪惡敲詐勒索。2001年1月份城鎮辦了洗腦班,又敲詐勒索,然後讓簽字才放人,不簽字就讓家人打。幾個人按著,強行簽字、按手印。邪惡又拿我房照做抵押,說要是第二次進京就做往返路費。後來邪惡又來敲詐。為了對大法負責,對自己、對眾生負責,我在此嚴正聲明:所有在邪惡迫害時在筆錄、判決書上簽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廢,所有不符合正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3/52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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