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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秀榮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2002年1月8日被無故遭迫害到第二看守所,被惡警施以酷刑,做鐵椅長達17天,兩次帶手銬20多天,戴腳鐐10天,晚上不讓睡覺15天。我一位良家婦女卻遭到如此迫害長達一年多,到 2003年3月26日被釋放回家,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惡徒讓我丈夫寫了“保證書”,並索取“保證金”5000元,它們所做的一切我是不承認的,一律聲明作廢。在2000年我寫過不進京的“保證”一律都聲明作廢。加倍彌補,做好大法弟子當前的三件事,不愧對偉大的師尊!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3/52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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