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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宏 我因堅修大法被惡警非法綁架,強行送勞教二年。在極其邪惡的高壓迫害及假經文的欺騙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有放不下的人的東西,因而違心地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是很不情願的。現在通過深入學法認識到,即使當時是違心的也不應該,也是極其錯誤的,是對邪惡的妥協,心中深感痛悔。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於2002年6月至12月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4/527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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