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敏 我在2002年11月被派出所從家叫到派出所,從我家搜出大法資料,把我送到第一看守所關押20多天,因我沒守住心性寫了“保證書”,放出後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現我聲明:在邪惡迫害期間,所有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決心跟上正法進程,救度眾生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5282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