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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蘭芬 我從1997年與丈夫一同修煉法輪功,多次進京上訪。在2000年的十月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因學法不深,怕心重,在邪惡的壓力下被迫寫了“三書”。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痛心不己。我在勞教所裡所寫、所說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重新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8號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528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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