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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維義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在被迫害期間,在看守所、勞教所和其它一些迫害過我的地方,寫過或說過有違良心的話,簽過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和其它一些類似的東西。現在我聲明:上述所有不符合大法弟子心性標準的言行,都是在被綁架後,失去了人權、受到了精神虐待、生活管制,在自我精神受到壓制的情況下的違心言行。回家後,經過理智的多方思考,特作出嚴正聲明:以上言行全部作廢,重新回歸大法修煉,加倍彌補,做好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大事、洗清自己的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528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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