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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胡淑芬

    我是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經朋友介紹學煉法輪大法的,至九九年七月兩週年有餘。兩年來我的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僅知道了做好人的道理,而且原來身體上很多病都不治而癒。九九年七二O以後,由於江澤民個人妒嫉心驅使看到全國上億人學煉法輪功,就利用手中的權力下令不准大家修煉,並大加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公安局把我縣修煉的弟子帶到公安局,強迫我們寫“保證書”,否則不放人。當時我由於怕心被魔利用,主動配合了邪惡寫了所謂的“保證書”,而且單位還迫使我們簽了“協議”。四年來這一行為給大法抹了黑,也致使自己在修煉道路上不夠堅定,不夠精進,每到過大關時,腦子中就會有“不煉了”的思想干擾我,以至使我停留在原來的層次上,甚至還掉了層次,每當想起這些就覺得很對不起師尊。所謂的“保證書”所謂的“協議”不是我願意寫的,是強迫寫的。今天我大膽地講出來,並嚴正聲明,所謂的“保證書”所謂的“協議”作廢。我們煉功是做好人沒有錯,也不需要向邪惡保證甚麼。我們是做對社會有益的事,我的家庭也因為我煉功而和睦了。我發誓今後一定要堅修大法,把耽誤的時間補回來,緊隨師世間行,精進修煉,做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謝謝師尊的慈悲,不記弟子走錯路,還給我機會讓我爬起來繼續修大法。師尊啊,我一定要做您的好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6/52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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