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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井員 1999年8-10月間,先後向公安部門寫過兩次“保證”,並簽名,上交了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煉功音樂帶。不長時間越想自己修的不堅,有背於師父學法不堅實,對大法犯了很大過錯。壓力越來越大,經學法。我決洗心革面,聲明我所做出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吸取沉重教訓。加倍學法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6/529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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