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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艷 由於我學法不深,在勞教所,看守所給留過“手印”,順從了邪惡,現在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堅修大法,做好師尊教導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6/529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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