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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淑敏 我是97年4月得法的,得法前我的脾氣不好,經常為一些小事就發脾氣,所以身體也不好,腿痛時扎針灸、吃藥也不管用,鼻炎平均1-2個月得一次,每次都半個月以上。得法後,我的身心有了一個很大的轉變,疾病沒有了,脾氣變好了。7.20以後,由於邪惡的迫害和正念不足,違心寫了“保證”。現在悟到這樣做本身已偏離了大法,太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了。現嚴正聲明:原來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作廢。重新走出人來,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堅定地走好正法修煉的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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