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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秀蘭 在99年7.20警察找到我讓我寫“保證書”,我沒寫,後來警察給寫了一份,自己當時沒有在意,我心想反正不是我自己寫的。2002年4月邪惡又一次迫害,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正念不足,放不下對親情的執著,自己怕心很重,再一次做了自己不願意和最不應該的事,對不起師父,回到家後為自己所做過的事後悔,自己失聲痛哭,好像掉入了無底深淵,痛悔的心情無法表達。我感謝師父慈悲和同修的幫助,特此嚴正聲明自己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情,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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