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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娥 我是98年11月份得法,由於學法不精進,也沒向家人講真相。從“天安門自焚栽贓案”後,使我從內心�堣ㄛ菻H是大法弟子干的,因為大法弟子是不殺生的,也不自殺。從那天起我決心重新修煉,好好學法,勇猛精進,不辜負師父和大法的慈悲救度,也不辜負同修們的鼓舞和幫助。所以我嚴正聲明,2000年5月份以後,我兒子在村委會替我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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