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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淑傑 我是2003年3月11日晚全省大搜捕公安到我家抄家後把我非法關押進看守所的。在此我聲明對強加給我的所謂“涉嫌和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我決不承認。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大法的人都是道德高尚的好人。好人怎麼能擾亂社會治安呢?所以我聲明拘留證和釋放書中我的“簽名”全部作廢。今後我決心聽師父的話,在法上去認識法,把握自己,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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