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蘊華、李翠芳、陳春娥、徐春霞、劉貴清、張雲賢、李賢梅、林志芹、梁玉麗、伍麗蘋 自入勞教所後,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聲明一律作廢,並加倍補償自己的過失,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0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7/1040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