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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蘭雲 我是1997年得大法的,由於學法不好,做了對師父,對大法的不敬事。在1999年7月24日那天,在學校工會的逼迫下,我的孩子代寫了一份(孩子不修)“保證書”,當時的內容我沒看,就在上面簽了名,工會人帶走了;當天孩子又把所有的經文和師父的法像也翻出來上交了。我在2000年3月份的一天,兒子又見我煉功學《轉法輪》,又把我的一本《轉法輪》要走了,我做了這麼大的錯事我向師父認罪,在此我上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我堅定聽師父的話:學好法、發正念、講真相三件事,緊跟師父。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8/530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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