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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士吉 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在2000年4月24日進京上訪,被政府有關部門送進教養院,被非法判勞教2年。由於我對學法的重要性、嚴肅性認識不足,正念不強,修得有漏,被情、安逸心、怕心所動,偏離了法。在邪惡迫害下被強行洗腦,在主意識不清、被邪惡帶動下,一度走向邪悟,說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寫了“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等,做了有背大法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這是對大法的侮辱和背叛。此後,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責和悔恨中,每當想起我走過的彎路,真是剜心透骨,痛不慾生,無地自容。回家後,我無臉見同修。但法輪大法的法理一直在我腦子裡念念不忘,也一直在指導我的一言一行。我認為只有大法才能救度我和眾生。現在我清醒地認識到,要堅修大法,維護大法。在教養院所寫的東西一律作廢。我一定跟師父走到底,勇猛精進,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純正自己,講真象,救眾生,走好最後一步,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30/531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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