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玲
我鄭重聲明我以前對單位、公安分局所寫的、所說的一切不尊重大法的文字語言、通通作廢。
感謝師尊的無量慈悲,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真心真正地溶入正法之中,發揮一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6/7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