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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腮花 我於1996年11月17日得到大法,在未得法之前,身體相當不好,患有多種疾病,一年四季服藥。自從學法煉功後,多種疾病逐漸消失,變得健康無病。1999年7月20日後,我在同年7月23日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15天,放我出來時逼迫我寫“保證書”,我說“寫不出來。”公安人員就代我寫好,叫我簽名摁手印,這是第一次。第二次是在2002年6月3日,又是刑事拘留18天,強迫家中交錢伍千元現金,保我出來,又叫我寫保證書,這次也是公安人員人寫好逼迫我在“保證書”上簽字摁手印,在當時形勢所逼,本人意志不堅定所為。今天我後悔莫及,作為法輪大法弟子,這樣好的功法我怎麼會不學不煉呢?因此我鄭重聲明原來的簽名摁了手印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533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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