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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彩娟 我是1996年10月得法的。原來身體有很多頑疾,但修大法後全部都不治而癒,且親身體悟到大法的偉大、殊勝!1999年7月20日,我被當時“610辦”非法刑事關押在看守所,受盡了非人的待遇,15天後,“610辦”逼迫我寫“保證書”,否則就不能放出來。1999年8月中旬在五、六個惡警強壓下,按照它們提供的文字讀了並拍電視,給大法抹黑、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2002年11月中共召開十六大期間叫我參加了洗腦班,辦了20天,叫我表態不煉功,且寫詆譭大法的“心得”,我自以為敷衍了邪惡。以上三件事,是我在修煉路上對法正信、正念不足造成的損失,通過反覆深入地學法和正悟,我決心堅修大法,做個名符其實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過去所寫的所謂“保證書”一律嚴正聲明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533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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