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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蘭慧 我是1998年得法的,感受到大法體現我身上的偉大、神奇!1999年7.20時,由於母親被“610辦”的邪惡們作為主攻目標,受盡了它們威逼、折磨並非法刑事關押,同時我也被叫到公安局審問。當時由於我正在哺乳期而未關押,但“610”對我的單位一再施壓,屢次不同人、次來問我是否煉功。大約在1999年9月,在單位領導的一再勸迫下寫下了“保證書”,由於當時學法不深,又因執著失去身名利益等思想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的修煉之路蒙上了污垢。隨著學法深入,覺得自己這一行為真是很愧對我們的恩師,又是對自己修煉的路不負責任,愧對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現鄭重聲明以前我在單位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緊隨師尊,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533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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