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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愛華 在當時邪惡舖天蓋地的迫害形勢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和有執著心,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以為自己玩文字遊戲,寫了一個應付它們的所謂“悔過書”、“保證書”之類的東西。還有我的丈夫(常人)也替我寫了一些這類東西。後來我認識到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哪怕是違心寫的,都是不應該的,都是不符合大法的。我痛恨自己的過失,我要爬起來,加倍努力,彌補過失,跟上正法進程。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的和我丈夫代我寫的那些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抓緊學法精進,做好正法時期講真相救度世人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533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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