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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朱愛仙

    我於98年上半年得大法修煉,從修煉一開始,身體患十幾年的過敏性鼻炎就開始清除了,還有其它多種病業逐漸清除得無影無蹤了。真是一身輕裝上陣,幹活兒心情愉快、不煩惱,深深懂得做人要做好人的法理,就是要修大法。可是從99年4.25事件以後,當地政府、公安機關要所有的煉功人填寫甚麼“脫離”的表,每次想叫我寫保證書“不煉了”,不寫上面要追查的,我在當地公安局寫過一次所謂的“保證書:沒煉了”。當2001年1月23日邪惡炮製天安門自焚後,當地鄉政府、公安機關、“610辦”妄圖叫我去地區洗腦班,我拒絕了。後來它們聯繫到單位,大約於3月初,在單位裡舉行“揭批會”要給我洗腦,逼我“揭批”。我講了幾句不好的話,給我修煉留下了一個污點。不久,到下半年9月1日縣政法委、“610辦”通知我參加洗腦班,為期五天(並叫單位交了伍百元學費)又叫每個煉功人談對大法的認識,結束要寫“保證書”。當時我心中有漏,怕過不了這一關,下次又要找我,在“保證書”最後一句寫了對不起大法的話。2002年6月22日,鄰縣公安局四、五個惡警晚上十點多鐘趕到我老家搜家,想搜經文,沒搜到,一無所有。就把我抓到它們公安局去,連夜逼我交出經文,後來又叫我抄誹謗大法的材料,我由於做個堅定大法弟子的決心不夠,被邪惡利用抄了幾句。接著它們目無法律,亂抓人、亂關人、亂罰款,把我判為刑事拘留。並索取保釋金伍千元,又坐了十幾天牢。今天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一切所謂”保證“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堅修大法,尊敬師尊,做好真修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走好每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53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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