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趙德林、張麗霞

    2003年5月12日晚我們在公園貼“法輪大法好”標語時被邪惡的警察抓捕,當晚我們的家也被抄,後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由於我學法不深,在拘留所第十天時在別人替寫的“不煉”的紙上簽了名,同時也替我愛人、同修簽了名。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情。我深刻認識到對不起多年替我們承受的師父,對不起同修,對不起大法。在此我嚴正聲明,在拘留所所寫所默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是師父的呵護,使我們夫妻雙雙神奇地在5月28日脫離迫害,現流離在外。讓同修替我們在《明慧網》上向師父保證,保證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努力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絕不辜負師父的慈悲,努力彌補由於自己修的有漏和人的執著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請師父放心,在正法進程中加倍努力加倍彌補,爭取早日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謝謝師父!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5340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