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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曉雙 我是99年被惡警從婆婆家給綁架到拘留所的。當時由於自己不精進,常人的執著心太重,也知道寫甚麼“保證”不對,又要給自己開脫。就想:寫甚麼就是跟警察玩文字遊戲,並沒有認識到修煉人如果寫了“保證”,那就是向邪惡妥協,就是污點。我現在鄭重聲明:在邪惡的威逼下,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4/534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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