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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邁 我1999年有緣得法,得法後對我的身心改變非常大,身體、工作、思想等所有的一切都是和以前無法相比的,就像換了個人一樣。進京後,在拘留所裡,在“610”的高壓下,由於學法不深,動了人的一念,違心地寫下了“保證”,寫了不符合大法、不該寫的話。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情。這怎麼是大法弟子的所為呢?為此我鄭重聲明,我寫的“保證”作廢。今後要努力學法,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跟上正法洪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5/535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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