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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莉 我於2002年5月被公安局非法關押期間,由於自己有執著,被情所帶動,寫了一句“從今以後不煉法輪功了”,寫完後心�堳傶屭�,覺得太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就極力地挽回影響,在獄中悔過自己,開始煉功,講真相,最後絕食十天走出了看守所。現在我要嚴正聲明我以前寫過的有辱大法的話一律作廢。今後要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走正自己的修煉之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7/536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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