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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翠香 1999∼2000年,有三次惡警讓我寫“保證”,說不寫就送洗腦班。因當時有怕心,沒有把法放在第一位,對正法理解不夠,只知道大法好,師父說的沒有錯。雖然自己沒有寫,讓我兒子寫的,“不進京、不上訪、不參與社會活動”,在家煉,我自己簽名。通過學法,自己認識到這也不對,也屬於配合邪惡,不配當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現嚴正聲明:在脅迫下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8/536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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