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麗艷 今天看到《明慧網》上寫的《發表嚴正聲明以後》後我觸動很大,我覺得和這位同修認識一樣。認為寫嚴正聲明和我沒有關係,我只是嘴上說“不煉了”。這其實也是在向邪惡妥協,不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要求。同時,最近學了師父的《在大紐約地區法會上的講法和解法》。我悟到我應該寫嚴正聲明,聲明我以前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作廢。從此堅修大法,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不給自己證悟的一切抹黑。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0/5379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