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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魏淑蘭 我由於學法不深,沒在用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在99年7.20以後,邪惡的警察來我家強行要我交出大法書籍(部份)和寫“保證”,以後又一次拿來表格,讓我劃“╳”或“ˇ”。由於自己遇事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我萬分後悔,並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東西作廢!以後我要加強學法,緊隨師父正法進程,講真相,發正念,彌補過去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0/537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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