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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香姿 去年“十六大”時,辦事處叫我寫“四書”,不寫就送洗腦班,為了避免迫害,我就離家出走了,後來我老伴替我在“四書”上簽了字,配合了邪惡。99年10月份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遣送後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在這期間警察問我“還去不去北京,去幾次了”。“我去三次了,4.25,7.20我都去了。”“可能送你勞教,以後可能沒機會去了”。“既然沒機會了那我就不去了。”現在想起來,這句話說錯了,當時沒有意識到,這也是配合了邪惡。聲明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1/53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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