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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鳳娥 2002年農曆九月二十八,我被鄉政府從家中綁架到市“610辦公室”。在邪惡迫害下,在自己身心不清醒的情況下,我被迫寫了“三書”,說了不應該說的話,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回來之後學師父的經文,明白自己不應陷在自責中,要儘快回到大法中來,現聲明:我寫的“三書”和說的錯話、做的錯事全部作廢。我決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心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1/53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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