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守財 7.20我與同修到省政府上訪,由於自己當時對法認識不清,答應江氏邪惡集團“不進京”等要求,並簽了字。經過這幾年在正法路上的摔摔打打,越來越明確正法弟子應維護法,反省自己曾經錯誤的認識與行為。本著修煉人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原則,在此特嚴正聲明:由於自己對法認識不清,曾經不論是口頭的還是簽字的,所有表示不願向政府、人民講清真相的行為全部作廢。正法時期的弟子就應該全力向人們講清真相,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2/5387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