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華 在勞教所裡,由於自己悟性差,未能在法上理解法,在邪惡的強壓下,被邪惡偽善的欺騙,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出來後,我清醒地認識到邪惡的真面目,現聲明在強壓下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我一定要堅修大法,緊跟正法進程,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2/5387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